受控外國企業(CFC)
自2023年起,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在中華民國境外低稅負國家或地區之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 50%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該境外關係企業為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CFC 不符合豁免規定者,該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3規定認列 CFC 投資收益,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
我們的服務
盈虧計算及互抵
- CFC 投資收益 = (CFC 當年度盈餘–法定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項目–前年度核定各期虧損) x 直接持股比率 x 持有期間
- 個別 CFC 當年度虧損: 自各期虧損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10年內抵減CFC之後年度盈餘。
- 營利事業或個人股東 CFC 以前年度虧損如欲後抵十年,應於所得稅申報時檢附:
- 關係人結構圖
- CFC 財務報表(如有理由可申請延期6個月提示)
- CFC 前十年虧損扣除表
- CFC 投資收益計算表
財務報表提示
CFC 財務報表可依下方式提示:
- 以中華民國認可財務會計準則編製,並經該 CFC 所在國家(地區)或中華民國合格會計師查核簽證。
- 其他文據足資證明 CFC 財務報表之真實性並經稅捐稽徵機關確認者,得以該文據取代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我們以多年的專業跨國租稅規劃經驗為您提供:
境外公司設立及常年維持
受控外國企業(CFC)帳務處理
CFC 財務報表會計師查核簽證
營利事業所得稅會計師查核簽證及申報(含 CFC 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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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選擇我們
- 專業知識:我們的專家具有豐富的台灣稅法知識,並及時了解法規更新。
- 客製化服務:我們理解每位客戶的獨特需求,並量身定制服務以滿足具體要求。
- 戰略方法:我們採取戰略和積極的方法有效解決爭議,最大程度減少對您業務運營的干擾。
以客戶為中心
在新儒會計師事務所,客戶滿意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致力於建立基於信任、誠信和專業精神的長期合作關係。我們的目標是減輕與受控外國企業(CFC)稅務規劃與申報相關的壓力和不確定性,讓您專注於核心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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